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是公安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决策部署,强化便民利民的一项重要措施。按照公安部、省厅和潍坊市局统一部署,我市已分别开通跨县、跨市、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业务,服务对象已覆盖全国,目前,全市共受理异地(省外)居民身份证191人次,挂失申报437人次,丢失招领5人次。
在昌邑市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办理身份证业务,可持居民户口薄、身份证(换领)、居住登记或居住证到以下派出所,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进行办理。对于符合流动人口登记条件的(即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需要先进行流动人口申报登记。
奎聚派出所 7221107
龙池派出所 7882019
柳疃派出所 7811201
卜庄派出所 7866110
围子派出所 7013235
石埠派出所 7708068
饮马派出所 7724110
北孟派出所 15963642014
都昌派出所 7199110
东苑派出所 7210040
下营派出所 18863647110
车站派出所 7178251
龙池边防派出所 7889110
下营边防派出所 7852016
柳疃边防派出所 7808110
特别提醒
以下情形不予受理:
1、初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户籍地址与身份证地址不在同一地级市的。
3、人口信息查询不到的。
4、指纹信息不匹配的。
5、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认定为同一人的。
6、有不良信用记录、身份证号码重号等情形的。
急需用证的群众可自愿选择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证件,邮费到付。派出所受理后,由邮政速递部门及时送达到群众手中,群众持身份证领取凭条签字接收居民身份证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