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豫园小区日前贴出一个收取供暖费的通知,通知中要求业主按照每平方米26元的价格交供暖费;对已入住不供暖的业主要按每平方米13元的价格收供热费;而不入住的业主也要按每平方米8元的价格交纳供热管道热力消耗费,不按规定交费者停水停电。而据昌邑物价部门介绍,此小区的这四项规定都违规。
11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豫园小区,在小区南大门正前方摆有一个大支架,支架板上贴有一张豫园小区物业办11月12日贴出的致豫园小区各业户的供热通知。
通知中写到:结合昌邑市供暖情况,经公司研究现将2010年冬至2011年春供热事宜通知如下:1、供热费收取时间为2010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下午5点,收费价格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6元金额交纳,逾期不交者视为不供暖。2、已入住但不申请供热的业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3元交纳,逾期不交纳者立即停水停电。3、不入住的业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元交纳供热管道热力消耗费,逾期不交者立即停水停电。4、所有业户请自觉维护公共利益,不准私自放取热力管道内的水,违者罚款500元。
随后,记者在该小区不少居民楼的单元门上,也看到张贴了相同内容的通知。
居民 对物业表示不满
该小区的一位居民对记者说,他们一家去年就已入住该小区了,去年冬天他们家没有供暖,当时物业并没有让不供暖的业主交取暖费。今年冬天,他也早早的和家人一同搬到了他父母家居住,所以,他认为自己家没有必要再供暖了。然而,按物业贴出的通知上的规定,像他们家得交每平方米13元的供暖费。“自己家不供暖,也要交这么多钱,这不明明就是物业的霸王条款吗?”这位居民气愤的说。想到物业的做法实在不合理,他就一直没有交此项费用,但让他感到担心的是,如果不交费,物业有可能会给自己家停水停电。
“我们家一直没有搬过来住,却也要交钱,这不是更不合理了吗?”来该小区检查房子的王先生也气愤的说。他虽在该小区买了房子,但由于在别处还有房子居住,就一直没有搬过来,但对于不入住,也要按每平方米8元的价格交纳供热管道热力消耗费,他认为物业的这种规定更是可笑至极。
物价局 四项规定全违规
记者随即来到了该小区物业,当记者说明来意,物业办公室内的几位工作人员说,他们的领导不在,他们无法回答。当记者表示能否给记者其领导的联系方式时,几位工作人员都称不知道其领导手机号码。
对此事,本市物价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他们也接到了该小区不少居民举报此事。按省建设厅的相关文件规定,今年本市物价局出台了供暖费的收费规定,即今年昌邑市区内的正常供暖价格是每平方米24.90元;往年供过暖,今年冬天未申请供暖的居民,应该按不超过正常供暖价格的10%收取费用,即不超过每平方米2.49元的价格交费;对于从未入住也不供暖的居民,则不需要交一分钱的供暖及损耗费。
这位工作人员说,该小区物业的做法是违反规定的,这纯属其物业个人行为。对于不交费就停水停电的行为,更是违规。目前,他们正在调查此事。